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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采矿产资源或矿山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建设用地或者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使用集体土地的,应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手续;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依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自然资源部关于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1〕2号)规定办理临时用 选址位于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的采矿用地,以批次用地方式申报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涉及土地征收的,报省人民政府审批或省人民政府委托的市 (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审批。 不涉及土地征收的,按照农用地转用审批权限,报省人民政府或市 (州)人民政府审批。 确需分期建设的项目,可依据可 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贵州省采矿用地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
了解更多黔能源煤炭〔2021〕37号. 为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产业绿色安全和健康发展,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制定了《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 备注:涉及林地、水资源论证等需在项目开工前办理的手续由企业自行到相关 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联合试运转方案(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编制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贵州煤矿安监局网站下载,企业提供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提供附件: 贵州省露天煤矿办理流程图(解读版)
了解更多能租则租、应征则征,依法依规办理土地、林地使用及 林木采伐 手续。第十条 安全有序开采。在平面投影重叠范围内不能同时实施井工和露天开采,应先露天后井工;露天煤矿开采范围内的 建(构)筑物应先 搬迁 后开采。第十一条 严格项 目选址。开采矿产资源或矿山建设需要使用土地,建设永久性建(构)筑物的,应当依法申请使用建设用地或者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其中使用集体土地的,应办理集体建设用地或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手续;不修建永久性建(构)筑物,依照《贵州省土地管理条例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业权监管工作的通知
了解更多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矿业权出让制度改革、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等决策部署,提高能源资源保障能力,促进矿业健康可持续发展,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矿业权管理工作实际,就进一步完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登记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矿产资源勘查登记管理 (一)完善探矿权新立、延续、保留登记管理。 1.设立 黔府办函〔2015〕34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贵安新区管委会,各县 (市、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 贵州省矿山地质灾害和地质环境治理恢复保证金管理办法
了解更多为着力解决我省矿山生态修复历史欠账多、治理效果不佳、资金来源单一等问题,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的意见》 (自然资规〔2019〕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省自然资源厅制定了《贵州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 据中国砂石协会和中国砂石骨料网了解,日前,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发布了《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健全矿产资源绿色化开发机制完善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 砂石采矿权与其它非油气矿业权之间确需重叠的贵州省自然资源厅发布“采矿权审批登记管理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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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更多黔能源煤炭〔2021〕37号. 为有序推进露天煤矿建设,增强能源安全保障能力,促进煤炭产业绿色安全和健康发展,省能源局、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林业局、贵州煤矿安监局制定了《贵州省有序推进露天煤 备注:涉及林地、水资源论证等需在项目开工前办理的手续由企业自行到相关 主管部门申请办理。联合试运转方案(附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企业编制提供。1.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书:贵州煤矿安监局网站下载,企业提供 2.采矿许可证(复印件):企业提供附件: 贵州省露天煤矿办理流程图(解读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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